关于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考察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表日期:2014-06-16 16:16:41   访问人数:  访问权限:通知公告

 

院组发[2014]12

 

 

关于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干部

履职情况进行考察的通知

 

 学校机关及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干部进行一次履职情况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范围

考察范围为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研究机构的业务干部和2014年将到龄退休的管理干部不列入此次考察范围。

二、考察程序

1、个人总结。个人对担任现职以来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书面述职报告;

2、述职报告。每名处级干部分别向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和有关人员代表作述职报告。

3、综合评议。根据个人述职,结合平时的实际工作情况,对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做出研判。

三、结果使用

经考察评议,对能较好履行现职的继续留任,对不能履行现职的,做出组织调整;考察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四、时间安排

6月中下旬,个人总结;7月初,述职报告。

五、组织领导

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干部任现职以来的履职情况考察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2014年6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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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46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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