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党员到本支部书记处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向进行登记。
2、由支部书记将纸质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送交学工办主任,经学工办主任核实后签字盖章(确认登记表内容属实并注明党费收缴时间)。
3、各学院学工办主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电子稿和纸质表交至学校组织部备案,并领取介绍信,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底。填写完后,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给毕业生党员(注:学生在领取介绍信时要求本人签字并存档备查,存根要交至组织部)。
4、注意事项:一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能涂改,如需更改请在离校前持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在学院重新办理,离校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待不予更换;二是毕业生党员在报到前,一定要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情况下,对遗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不予补办;三是毕业生党员本人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尽快同党组织联系,务必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由接收基层党组织填好并加盖公章,由基层党组织或党员本人寄回或传真到学校党委组织部。
湖北文理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