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转接
作者:佚名   发表日期:2013-06-04 15:30:54   访问人数:  访问权限: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转接

为加强对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管理工作,新生报到后,各二级学院党委在新生报道两个月内要认真做好入党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接收工作

一、新生党员入党材料预审

对高中或其他单位转来的新生党员,各学院党委首先要安排专人与其谈话、审核介绍信的填写是否完整规范认真审查有关材料。需要审查的材料一般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自传、思想汇报、培养考察表、政治审查和党校学习证明材料等。

党员档案未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或手续不完备的,各二级学院党委要主动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明原因,视具体情况予以补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以及《湖北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鄂高工委[2009]9号)等文件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书面报党委组织部备案,不予办理预备党员的接转手续。

1.入党材料存在造假、舞弊现象的;

2.发展党员的程序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

3.发展党员的党支部越位发展、错位发展的;

4.入党前未按规定培训,党员本人对党的概念模糊,对党的有关知识一无所知的;

5.入学前已经召开了支部发展大会,但入学时原支部上级党组织仍未审批,时间超过三个月的;

6.存在其他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情况的。

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各二级学院党委在审核完新生党员的有关材料后,请组织员持介绍信、组织档案、党员名单》(电子版)和数据库到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对已转入的新生党员,各二级学院党委应及时填写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并加学院党委公章,在一个月内反馈给党员原所属基层党委。

三、做好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辅导员应及时提醒新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各二级学院党委要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并保管好档案材料。预备党员档案材料要及时转交所在支部,给每个新生预备党员指派两名名思想政治素质高的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要对入学前已经提出入党申请或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新生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及时转给组织委员。各支部要加强对新生党员特别是新生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工作,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接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