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组发[2014]7号
关于2014年度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机关党委:
现将2014年度教工和学生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通知你们,请参照计划开展工作。
一、 发展指标
2014年,市委组织部下达我校发展党员计划为430名,按市委组织部下达的计划数,根据目前各二级学院学生总人数、学生党员所占比例和2014年度教职工发展党员计划报告情况,对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下达2014年发展党员计划。
二级单位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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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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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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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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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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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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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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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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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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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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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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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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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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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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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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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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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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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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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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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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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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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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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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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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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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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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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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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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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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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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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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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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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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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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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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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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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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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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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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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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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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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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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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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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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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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与基本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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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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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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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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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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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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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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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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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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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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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说明:
1、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做好均衡发展党员工作。为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并为全年完成调控计划和结构要求预留空间,上半年发展党员数量不得超过年度计划的60%。
2、进一步优化发展党员结构。严格控制低年级发展学生党员比例,重点发展大二、大三学生,防止片面追求发展数量和临毕业前突击发展党员等现象。
3、严格规范程序,按照“六个不批”的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即未参加培训的不批,考察不满一年的不批,未经公示的不批,材料不齐全的不批,不符合程序的不批,入党目的不明确、动机不纯的不批,严肃发展党员纪律,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
4、机关党委的学生发展计划是指孔明学院的学生发展计划。
5、各二级学院党委、孔明学院党支部要组织开展团组织“推优”工作,“推优”比例控制在发展计划的1:1.4之内,并于4月30日前将学生年度发展对象名单(即“推优”名单)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6、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在2014年11月底以前完成本年度的发展计划,发展党员的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4月18日
主题词:组织发展 指导计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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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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