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高校参加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扎实有序推进活动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委要求,扎实做好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认真学习传达中央《意见》、省委工作会议精神。
7月5日,省委召开了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迅速行动,自觉学习会议精神,学习领会省委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上来。
(二)迅速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马小洁任组长,校长李儒寿、党委副书记王化凯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纪委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活动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设组织部、综合部、督导组和宣传组。各二级学院成立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参照学校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认真研究制定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学校在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细化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各二级单位也要参照学校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的活动实施方案。
二、认真组织开好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民主评议和个别谈话。
经请示省委督导组同意,学校定于7月18日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学习传达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参加会议的人员为: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校级干部,近3年退出领导班子的老同志,机关中层正、副职,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省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授代表,其他教职工党员代表。
动员会结束后,对各党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接着督导组进行面上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领导班子成员,副校(院)级以上领导干部,近3年退出领导班子的老同志,机关中层处室(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院、系主要负责同志。谈话内容为: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谈谈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
三、统筹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省委的要求,本次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整个活动分3个环节进行,即:学习教育、听取意见(7月中旬—9月中旬),查摆问题、开展批评(9月下旬—10月下旬),整改落实、建章立制(11月上旬—12月底)。学校将按照上述环节和时间节点,在省委督导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每一个环节的各个工作步骤,统筹推进,加强对各二级单位的督促指导。学校成立督导组,参加各单位的方案制定、动员会、民主生活会等主要步骤的活动,督促各单位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活动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