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跃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校党文组〔2017〕3号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党委、理工学院党委,党委各部门:
经湖北文理学院第二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选举,并报请湖北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同意,决定魏跃春同志任学校第二届工会委员会主席,周可卫同志任常务副主席。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