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毛春同志转正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表日期:2017-03-02 14:02:03   访问人数:  访问权限:干部工作

关于毛春同志转正的通知

 

校党文组〔20172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党委、理工学院党委,党委各部门:

毛春同志于20157月任学校医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20167月试用期满。

经考核,同意按期转正。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