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下半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机关党委:
现将2017年下半年发展教工和学生党员指导性计划通知你们,请参照计划开展下半年党员发展工作。
一、发展计划
襄阳市委组织部下达我校2017年下半年发展党员计划为163名。根据各二级学院在校学生总人数(不包括2017级学生人数)、学生党员所占比例和2017年上半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情况,对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下达2017年下半年发展党员计划如下:
二级单位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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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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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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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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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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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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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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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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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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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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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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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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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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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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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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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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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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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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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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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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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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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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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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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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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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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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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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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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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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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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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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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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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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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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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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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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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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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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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下半年发展党员计划数=全年发展党员计划数×38%。
2、表格中“+1”表示弥补2016年从有关学院抽调回的发展党员计划数。
3、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指标没有完成的,累计到下半年发展。
二、有关要求
1、严格要求,不断优化发展党员结构。下半年重点在2016级、2015级学生中发展党员,严格控制发展2013级、2014级和2017级学生党员比例;各二级学院全年发展女学生党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院全年发展党员总数的50%(襄阳市委组织部下达我校发展计划中明确要求发展女性党员200名,即发展女性党员占比为46.4%);重视在少数民族入党积极分子中发展党员。
2、严明纪律,切实做到履职尽责。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明政治纪律,坚持政治标准第一,切实落实党要管党责任。执行好下半年发展党员计划,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下半年发展党员计划并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3、严格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履行好预审和审批职责,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按照“六个不批”的要求审批党员,即入党积极分子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未经党校培训或培训没有结业、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入党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不齐全、团员未经团组织推优、没有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公示的,不能审批其入党。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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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9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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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