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管理,确保毕业生党员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召开一次毕业生党员主题党日活动
在学生毕业前要召开一次毕业生党员主题党日活动,认真组织学习《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程序》,加强学生党员对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接到位。
二、填写《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
督促毕业生党员落实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并组织填写《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三、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
严格按照《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的有关要求,核实毕业生党员相关信息。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栏目相关内容时须注意:《组织关系介绍信》栏目不留空白栏;党员去向须明确接收单位党组织,不能用“贵处”两字代替,不得涂改;党员年龄应填实足年龄;党费缴纳时间和介绍信有效期应使用大写数字填写;要求使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工整、准确、规范填写。
四、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
要认真核对所填写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核对准确无误后,务必于毕业生离校前发放到每位毕业生党员手中。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务必请毕业生党员本人亲自领取并在存根处签名。
五、《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管理
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的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后,一般要在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给毕业生党员原所在的二级学院党委。二级学院党委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联后,要将回执联粘贴在存根上。超过3个月还没有寄回《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的毕业生党员,二级学院党委要通过电话或qq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醒、联系毕业生党员,并在存根上注明其原因。各二级学院党委对《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须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六、相关材料归档
指定专人负责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发展材料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归入学籍档案中,特殊情况下,学生党员提交《党员档案自带申请》(附件4),经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后,党员档案粘贴封条并加盖二级学院党委公章,办理相关手续后可由学生自带。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材料可归入学籍档案中,也可以由二级学院党委粘贴封条并加盖二级学院党委公章后交学生自带。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