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工干部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表日期:2012-04-10 11:21:16   访问人数:  访问权限:政策文件

院组发[2012]4号

关于举办学工干部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委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按照我校学工队伍建设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全面提高学工队伍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学工干部队伍,定于今年4月举办学工干部高级研修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学工干部队伍为目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集中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和方法为主导,以深入探讨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新课题为重点,以研究完善我校学生工作体制机制为主要内容组织教学,通过集中研修、考察,增强理论素养、开阔视野,提高专业素养。

二、 研修对象  

    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学校学工部、团委等部门处级干部。

三、研修时间

研修时间:4月13日—6月12日

四、研修内容和方法

主要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为研修内容,重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的学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内容和方法的研讨,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基础理论。以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理论为主线,进行专题讲座。讲授的主要内容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探索的新视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理念;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化;大学生思想教育方法论研究等。 

(二)专题讲座。聘请校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战略思考、时代特点、国际视野、发展趋势、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等前沿问题作专题报告。

(三)主题研讨。组织学员围绕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问题和重点工作进行主题研讨。并在此基础上起草《湖北文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湖北文理学院学生工作校院两级管理规定》《湖北文理学院二级学院学生工作标准》《湖北文理学院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

(四)撰写心得。学员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和学习、考察完成一篇心得体会。

(五)实践考察。根据研修培训内容的要求,本期培训班将组织学员赴省内外大学进行实践考察。

五、有关要求

1、举办学工干部高级研修班是加强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给予参训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支持。

2、参加研修的学员无重大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学员研修情况记入学习档案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

3、培训结束,要求每位学员写一份学习心得体会,将汇编成册。分小组进行考察,总结,并在结业典礼上做交流汇报。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组织部                     学工部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