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表日期:2017-07-16 19:00:00   访问人数:  访问权限:党建工作

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党委、理工学院党委:

按照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总体部署,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17年下半年面向各级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开通使用。根据中组部《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校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内容

采集内容共26项(详见附件1-6),其中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10项、党员基本信息16项。各项信息采集规则可参考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工作步骤

(一)信息采集阶段(2017820日前)

1.采集党组织所在单位基本信息。由党支部(党总支、党委)指定专人,对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进行采集,填写《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附件2)。

2.采集党员基本信息。党支部向党员发放《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3、附件4),指导党员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确认。因外出、失联、年老体弱等原因无法填写表格的,可由他人代填。

(二)信息汇总阶段(2017823日前)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根据前期采集的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及党员基本信息,指派专人填写《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5)和《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6)。

(三)信息报送阶段(2017825日前)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对采集到的党员信息进行初核。核对无误后,将《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电子)》(附件2)、《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电子)》(附件4)、《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5)和《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6)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手写)》(附件1)、《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手写)》(附件3)签字盖章后由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留存备查。

报送邮箱:hbwlxyzzb@163.com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信息采集覆盖所有党支部、所有党员。要以此次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为契机,建立党支部党员信息库,完善党员档案管理。

2.保证信息质量。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要把“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八个字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确保采集信息准确无误。

3.紧扣时间节点。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抓好信息采集工作,紧扣时间节点,提前推进工作。学校党委将对到期未报的党组织予以通报。

4.注意安全保密。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要强化保密意识,在信息采集过程中,除正常业务需要外,一律不得对外提供、发布和泄露有关信息。对因违规泄露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党组织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党委组织部

                               2017年7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