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七一”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表日期:2017-06-10 10:45:30   访问人数:  访问权限:党建工作

关于做好2017年“七一”评选表彰工作的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党委,理工学院党委,党委各部门:

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推进综合性大学创建进程中不断奋发进取,作出更大贡献,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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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先进事迹。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要以6月份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组织广大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和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典型事迹,为开展评选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2、组织开展评选。各党支部在去年年底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评选本支部拟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综合今年以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进行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

3、公示评选结果。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对评选出拟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在本单位公示无异后,于620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推荐。

二、开展“七一”表彰

6月下旬,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名单。对评选产生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学校党委将在“七一”期间进行表彰。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要认真指导所属支部开展好此项活动,督促支部结合6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做好先进典型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先进时要认真把握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2、坚持实事求是。被评选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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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和先进党支部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登记表,填写主要事迹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内容具体,文字精炼。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于620前将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名单及有关登记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3、大力做好宣传。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先进经验和事迹,努力在全校形成见贤思齐、对标践行、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附件:

1、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名额分配表

2、优秀党员评选条件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4、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5、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6、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7、先进党支部登记表

   附件下载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7531